随着对慈善事业的日益重视,各级政府纷纷设立地方性慈善日。全国政协委员建议应设立“中华慈善日”,以此来加强慈善文化建设,增强公众慈善意识,充分凝聚社会力量,广泛整合慈善资源。[详细内容]
最新播报
- 12-24 09:57张平委员:重视宗教方面的慈善行为
- 12-24 09:57张平委员:应大力表彰慈善捐赠者
- 12-24 09:57张鸣起委员:相关利害关系人不应兼任慈善信托监察人
- 12-24 09:57许为钢委员:不应将“中华慈善日”定在3月5日
- 12-24 09:57王乃坤委员:“中华慈善日”日期需再斟酌
- 12-24 09:57王明雯委员:应增加信息公开主体
- 12-24 09:57王明雯委员:不建议设立“中华慈善日”
- 12-24 09:57穆东升委员:建立健全国家慈善表彰制度
- 12-24 09:57穆东升委员:加强对个人网络募捐监督管理
- 12-24 09:57穆东升委员:加大对非慈善组织诈捐骗捐处罚力度
- 12-24 09:57吕薇委员:进一步细化税收优惠政策
- 12-24 09:57吕薇委员:慈善机构经费管理标准不该由政府规定
- 12-24 09:57罗亮权委员:应加大慈善事业宣传力度
- 12-24 09:57罗亮权委员:规范慈善资金筹募管理
- 12-24 09:57陈光国委员:政府捐赠财产等不应纳入清偿范围
- 12-24 09:57窦树华委员:建议“中华慈善日”定在9月5日
- 12-24 09:57方新委员:慈善组织应对志愿者做相关培训
- 12-24 09:57龙超云委员:将公开、平等原则写入总则
- 12-24 09:57李连宁委员:应明确税收优惠的税种
- 12-24 09:57黄润秋委员:慈善宣传前需先签订慈善捐助协议
- 12-24 09:57韩晓武委员:税法等修改调整应及时跟进
- 12-24 09:57李连宁委员:中华慈善日与国际慈善日可在同一天
- 12-24 09:57李路委员:慈善服务主体应不仅限志愿者
- 12-24 09:57辜胜阻委员:应进一步明确与税法的对接